,为进一步做深做实“三开门”工作,坚持抓常、抓细、抓长,持续提升监管透明度和优化营商环境水平,在认真总结前期工作基础上,上交所制定并发布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进一步深化“开门办审核、开门办监管、开门办服务”工作十条》。其中提到,更加突出股票审核环节的“开门”力度。提升在审项目咨询沟通的效率和便利度,在现场沟通基础上,保荐机构可以通过发行上市审核系统,实时与审核工作人员进行信息沟通。畅通与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的直接沟通渠道,开通发行上市审核系统权限,在项目申报前和审核过程中可以直接进行业务咨询沟通。进一步提高沟通咨询质效,加强审核环节重大事项主动提醒、重要节点主动反馈、重点问题主动回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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